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金田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年报废回收、拆解2800台农业机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金田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年报废回收、拆解2800台农业机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
电话:0394-******
******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金田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年报废回收、拆解2800台农业机械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鑫大道南段路东 |
郸城县金田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个人独资) |
项目占地6亩,新建拆解车间、仓库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拆解工艺:报废农业机械-进厂登记、检查-预拆解-主体拆解-储存和管理-分类储存-外售或交其他单位处置 |
******有限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切割工序粉尘,废矿物油抽取工序非甲烷总烃 切割工序粉尘:拆解车间密闭,切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废矿物油抽取工序非甲烷总烃:拆解车间密闭,废矿物油抽取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5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气动抽取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废燃油、其他废矿物油(含润滑油、液压油、齿轮油等)、废铅酸蓄电池、废制冷剂、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座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5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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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gj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