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5年01月16日我单位拟对******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化妆刷生产线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条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委员会窗口,公示期:2025年01月16日—2025年01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委员会服务一楼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万套化妆刷生产线建设项目 |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同源路3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同源路3******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11-411655-04-01-805417******有限公司已建好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2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总投资22000万元,主要产品为日用塑料丝以及化妆刷。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年产500万套化妆刷生产线建设项目。 |
1、废气。项目拉丝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系统+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情况均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表5******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排放建议值,同时应能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指标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标准要求;化妆刷组装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系统+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情况均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排放建议值,同时应能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引领性指标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标准要求。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拉丝工序间接冷却水。拉丝工序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惠济河。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应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应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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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产 500 万条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 |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金日路 8 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金日路 8 ******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6-411655-04-01-977758******有限公司已建好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 2880平方米,建筑面积 288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产品为生产包装袋。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年产 500 万条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 |
1、废气。加热挤出吹膜、油墨彩印、复合废气:彩印机二次密闭;在吹膜机出口处、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同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浓度应能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有组织最高排放浓度值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除此之外,排放浓度还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6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2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包装印刷A级要求(20-30mg/m3),同时应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工业要求(≤80mg/m3)。 2、废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应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应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