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年产2100间水泥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年产2100间水泥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年产2100间水泥房建设项目 |
开封市通许县竖岗镇胡庄村 |
******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占地面积5132.8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盒子房模具、振动台、航吊、调直机。主要工艺流程:钢筋—切割—焊接—组装—合模—浇筑混凝土—养护—脱模—成品。建成后年生产永泥房2100间。 |
1. 废气。项目切割和焊接工序产生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指标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即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食堂油烟由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要求。 2.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软水制备浓水、蒸养冷凝水、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水收集后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存放;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工设备和车辆启动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车间内进行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垫、距离衰减。车辆减速慢行,禁按喇叭。经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钢筋边角料和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砼边角料和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利用。废脱模剂桶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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