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有限公司胶印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有限公司胶印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胶印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印刷各类卷烟装潢20万大箱。 |
废气。(1)印刷(润版、胶印)、清洗和喷码有机废气经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在线脱附+RTO蓄热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包装印刷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项目RTO装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能够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要求;(2)打包输送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基材、废UV灯管和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UV墨桶、废润版液桶、废光油桶、废清洗剂桶)、废清洗剂、废油墨、废润版液、废显影液(含显影液废水)、废印刷版、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污的废抹布手套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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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服务中心
编辑:兰考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