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套铝木门、1万套玻璃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套铝木门、1万套玻璃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套铝木门、1万套玻璃门项目 |
开封市通许县经三路中段东侧6号中银晶玻院内 |
******有限公司 |
河南润本******有限公司 |
总投资3000万元,建筑面积3000m2,年生产2万套铝木门、1万套玻璃门 |
1.废气。木龙骨下料及裁板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贴合工序、铺装工序和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去除效率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滚涂机、切割机、锯、钻铣中心、冷压机、清洗机以及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铝合金边角废料(含废铝屑)、木材边角废料、板材废料、PUR热熔胶废胶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清洗机泥沙混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铺装工序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