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1602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1月 27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D(招)-******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新安限采-2024-0112
2、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30198.00元
最高限价:530198.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530198.00 53019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主要为修建水泥混凝土硬化村组道路10段,全长约1645米。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20日历天;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 21 日至2024年11月 25日,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1602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谈判文件时核对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 27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仓头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16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2024年1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