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上提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 | ****** |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其中:质保期内软件终身免费更新、升级、使用)。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询价通知文件售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人以转账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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