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基地28号楼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工作系统 | ****** | ****** |
2 | 豫政采(2)******-2 | 工作系统基础设施 | ****** | ****** |
3 | 豫政采(2)******-3 | 安防系统 | ****** | ****** |
4 | 豫政采(2)******-4 | 安检设施 | ****** | ****** |
5 | 豫政采(2)******-5 | 命题辅助系统 | ****** | ****** |
4.其它要求:
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7.1完成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7.2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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