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11月27日对重点区城低压用电智慧监测系统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1 | 重点区城低压用电智慧监测系统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电 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