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1.4亿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浚县屯子镇南阳涧村东560米处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浚县屯子镇南阳涧村东560米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项目为改建项************有限公司公司,鑫兴产能不再保留,改建后吉岩公司生产规模年产1.4亿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工艺流程:原料破碎-碾练-陈化-搅拌-挤出-切坯切条-烘干-焙烧-成品。主要设备有隧道窑、破碎机、给料机、配料机、搅拌机、挤砖机、切坯切条机、码坯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煤矸石投料破碎、筛分粉尘通过皮带密闭、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DA001)排放;②投料破碎、筛分粉尘通过皮带密闭、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碾练粉尘通过皮带密闭、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DA003)排放;④现有隧道窑引燃、干燥、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配备浆液密度计)+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3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⑤新增隧道窑窑引燃、干燥、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配备浆液密度计)+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烧结废气分别满足河南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原料制备、成型”、“干燥、焙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2浓度限值。隧道窑NOx排放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砖瓦窑”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砖坯、除尘器收尘灰、沉淀池底泥、脱硫石膏、废润滑油及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经破碎后用于原料配料;废砖坯回用于搅拌工序;收尘灰收集后用于原料配料;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设专用容器储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用PVC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