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经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成交单位 | 成交价 | 备注 |
1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有限公司 | 33000元 | /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医院职工和采购响应单位监督。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与招标采购办联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采购办电话:0371-******
纪检监察室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