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豫东南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工程(古田大街、遵义大街)监理项目
2.工程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工程规模:豫东南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工程(古田大街、遵义大街)监理项目;古田大街长度1.678km,道路红线宽度40m,古田大街长度1.684km,道路红线宽度40m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约1.93亿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苗志伟,身份证号码:************11,
注册号:******。
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确保现场施工监理工作的及时、有效,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施工现场,未经委托人代表同意不得擅自离开。
五、签约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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