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审批〔20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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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办理洛阳市东出口排涝渠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东出口排涝渠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次设计东出口排涝渠一期建设工程,北起规划玄武门大街,南至洛河,路线全长约1550米。桩号K0~K0+460段,近期采用管道形式敷设,管径d2000;K0+460~洛河段,主要采用6000×2500矩形箱涵,过九都路和洛河大堤段采用6孔2000×1000 矩形箱涵;另在中州东路南侧配套排空泵站一座,用以排空箱涵内的雨水;并在箱涵入河前设置入河闸门。原则同意项目含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泵站工程、管线迁改工程、闸门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
三、本工程概算核定为4520.15万元。
四、请项目单位抓紧开展施工图优化设计;建设中项目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核定的概算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