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量500台农用车报废回收拆解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大李庄乡刘庄行政村0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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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大李庄乡刘庄行政村******办公室等,建成后形成年拆解500台报废农用车能力。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肥田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油抽取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切割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其他工序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等离子切割机、气体切割机、气动抽取机、手电钻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若干专门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可回收物在厂区内新建2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燃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制冷剂、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滤清器、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器、含石棉废部件、废活性炭和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废暂存间暂存,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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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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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祥和汽车用品厂年产5万套汽车脚垫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韭园镇太尉铺村162号 |
扶沟县祥和汽车用品厂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韭园镇太尉铺村162号,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流程:PE塑料--片材生产机--全新片材--加热吸膜--冷却--分切--车缝包边--后道加工--检验--成品入库;其中分切后的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工艺为粉碎--片材生产机--片材--加热--吸膜--冷却--分切--车缝包边--后道加工--检验--成品入库。主要设备:片材生产机、脚垫挤压成型制作机、裁剪机、风机、粉碎机、模具、缝纫机相关配套设备。 |
1水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片材生产、加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 项目片材生产、加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工业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0.3kg/t产品要求。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脚垫挤压成型制作机、片材生产机、裁剪机、缝纫机、粉碎机、冷却塔和风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以,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分切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包装成品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器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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