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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分包LM-8标段劳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分包LM-8标段劳务合作项目 | ******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JSJT-TY-2024-010 |
采购方式: | 招标采购 | 招采类型: | 劳务合作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1-26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8 17:30 |
保证金递交 截止时间: | 2024-12-03 12:00 | 开标时间: | 2024-12-03 14:3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分包LM-8标段劳务合作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分包LM-8标段劳务合作项目。
2.2招标范围: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分包LM-8标段劳务合作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详见下表。
| 劳务合作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LM8-1标段 | 路面养护 | 246.77 | |
LM8-2标段 | 路面养护 | 282.7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LM8-1、LM8-2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具备以下其中之一):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4)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同时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LM8-1标段;近三年(自 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公路或市政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5万;
LM8-2标段:近三年(自 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公路或市政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5万。
3.1.3 人员要求:
LM8-1、LM8-2标段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其中一项);
技术负责人:交通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其中一项);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廉政合同》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或合作项目存在未决交通事故的单位;
4.3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4.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存在不合格工程及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4.5被证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有限公司和所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4.7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4.8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 11 月 26 日至2024年 11 月 28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包含节假日)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发售,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审阅本公告资格要求并确认自己单位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后再购买文件,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费用单独交纳,不可与投标保证金累计合并支付;所有文件费售后不退,包括未经招标代理人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不具备购买资格的投标人擅自递交招标文件费情形。
******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和投标保证金为同一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鄂西北分公司LM8标段劳务合作”)+标段号+文件费。
5.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供业绩(合同、工程量清单)。
(8)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发票信息等)。
以上全部证件等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经招标代理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人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相关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人指定邮箱(******)回复收到信息。
以上资料送达时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简写“鄂西北分公司LM8标段劳务合作”)+标段号+资格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本项目LM8-1标段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 万元(人民币),LM8-2标段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 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不计息。
************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鄂西北分公司LM8标段劳务合作”)+标段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郑州政通路支行
账 号:************82483
联系人:万先生,牛先生
联系电话:0371-******、037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下午14时30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纸质文档;
7.4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注:开标时不提供停车场地,建议各投标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开标场地附近有公共停车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对于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西收费站南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联系人:万先生,电话:0371-******
牛先生,电话:037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