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义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YMGZ[2024]159-ZC091-1 | 义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 600000 | 600000 | 是 | 600000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供应商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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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完善主体库资料。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应以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