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15万块底盘、拉盘、卡盘、标志桩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浚县善堂乡马村村南300米路东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浚县善堂乡马村村南300米路东。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5万元。本项目建成后年产6.2万块底盘,6.2万块拉盘,2.5万块卡盘,0.1万块标志桩。生产工艺:钢筋骨架制作-模具清理-涂脱模剂-组模-配料-搅拌-入模成型-蒸汽养护-脱模整修-自然养护-成品检验。主要设备:全自动给料设备、自动布料机、搅拌机、调直涨拉机、天然气锅炉、水泥储罐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冷凝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进出厂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2)废气 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积物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清理模具产生的废料、钢筋切割废料、焊接过程废焊丝、焊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