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 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腾达路与四象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
******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腾达路与四象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建设性质:新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该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生产,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生产工艺:吸塑制品:上卷材→吸塑成形→冲切→检验→包装入库。圆筒盒:上卷材→成型(包括圆筒成型、分切、底盖吸塑成型、粘筒底)→卷边→手工抵盖→检验→包装入库。 要生产设备:吸塑机、冲切机、圆筒机、卷边机、空压机等等。 |
******有限公司 |
(1)废气:吸塑、圆筒成型、卷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吸塑机、圆筒机、卷边机设集气罩+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80mg/m3)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业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要求,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吸塑工艺的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2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七里河,然后进入新蔡河,最终汇入沙颍河。 (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20m2),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经危险废物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按要求设“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对最近敏感点北侧10m棠棣树村村民******居民均表示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
附件:报告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最终版.pdf
链接:******/s/1Cx14kZRxSg8DwC-_iVBVog
提取码:s6h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