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对水墨上书苑三期室外道路和景观绿化等室************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就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龙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迪非
电话:******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项目名称 | 水墨上书苑三期室外道路和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 项目编号 | zxtfay-2024-08-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2日 | 评标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60天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浚县永定路南段路东 | 建筑面积(㎡) | / ㎡ | ||||
结构层数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部分绿化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 | 中标价(元) | ******.14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14 | 陈园园 证书编号:豫************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02 | 支璐瑶 证书编号:豫******9528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2 | 赵艳菊 证书编号:豫******7343 | 3 | |||
******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3 | |||||
******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gktgg92 | |||||
******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71 |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龙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迪非
电话:******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