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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密磋商采购-2024-16 |
******人民政府2024年刘寨镇水竹园村道路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1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密磋商采购-2024-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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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新密市袁庄乡山顶村一组 |
783,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人民政府2024年刘寨镇水竹园村道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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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
郭芸霄 |
豫 ******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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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苗力欣、柳建国、王玉(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收取(¥:10000.00元整)。 |
收费金额:10,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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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6.39。
******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M
联系人:楚永辉
电 话:******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人民政府 |
地址:新密市刘寨镇大鸿路1号 |
联系人:高山军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09室 |
联系人:张晓红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晓红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