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黑连沟灰场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组串式逆变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公司黑连沟灰场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M************038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黑连沟灰场区域,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23.8056MW,容配比约1.1965,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配置集电线路进线柜2面,出线柜1面,PT柜1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SVG出线柜1面。光伏场区拟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
项目需采购225kW组串式逆变器设备80台(含配套通讯控制箱8台)。单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逆变器可用自然冷却或智能风冷的散热方案。组串式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接连接到箱变低压侧;专用工具、仪器:逆变器安装、转运、运行、检验、维修过程中必要的专用工具;逆变器安全运行必需的设备和装置;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审查用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不低于5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4交货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供货,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从下达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
2.5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按照项目所在地分批次发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提供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两份逆变器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中单机功率225kW组串式逆变器的容量不低于20MW(含20MW)。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页扫描件,每个合同业绩需附该合同任意一笔甲方付款凭证或能证明与该合同相关的任意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若为外文合同,需提供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或区域代理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本项目只允许其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合同业绩。
3.7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电子注册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18时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5.3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4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5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8.质疑投诉路径
异议的提出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大道16号
联 系 人:(商务)刘浩然, (技术)张得心
电 话:(商务)******,(技术)******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
监督部门:公司党群纪检筹备组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