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台中耳分析仪。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获取公开议价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将资料清单(见公告末尾)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医院官网和院内公示栏内发布。
七、公开议价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事项
******办公室(郑州市纬五路一号)
邮 编:450008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