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焦炭装车及精煤装卸车站台租赁业务、精煤及焦炭运输业务 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焦炭装车及精煤装卸车站台租赁业务、精煤及焦炭运输业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标段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焦炭装车及精煤装卸车站台租赁业务、精煤及焦炭运输业务。
2.2 招标编号:ZPZB-24Z051。
2.3 服务范围及标段划分:(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标段 |
项目名称 |
1 |
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 |
2.4 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6 服务******有限公司。
2.7 报价方式及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
项目名称 |
报价方式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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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业务 |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 |
预估总量 (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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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 |
固定单价 |
1、站台租赁(包含精煤卸车、装车费) |
12.9 |
50 |
2、若站台存货量过大需盘运存储的,则盘运存储费 |
1.9 |
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3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投标单位信息《单位全称、营业执照代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话、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包号》做成可复制的word文档;
(5******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
******邮箱,邮件标明“Z051项目 标段(投标单位名称)购买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本项目一经开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不邮寄。
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 号:************063。
备注:建议由公司账户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个人汇款不能保证购买成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止。
4******有限公司业务二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303。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
8.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
业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幸福大道一号
联系人:赵文阳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郭艳斌****** 王新奎 ******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