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85
******公安局202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申请政府采购音视频会议设备、执法执勤车等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警用装备等设备,控制价:
******.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41D******001 |
警用装备等设备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1单元15层1501号 |
998,86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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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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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悟愚、陈海玉、吕文献、杨晓华、丁林(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2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7,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虞城县嵩山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中州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6号楼6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