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693
******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医院购置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等。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部内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调整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质保期:2年。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晋、阴志刚、朱珂、兰琳达、杨广杰(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2347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医院》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本项目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为:87.27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医院
地址:开封市西门大街357号
联系人:蔡广宇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刘勇琪
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琪
联系方式:0371-******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693
******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医院购置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等。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部内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调整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质保期:2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豫财招标采购-2024-693 | ******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城关镇黄池路369号中小企业孵化中心702号 | ******.00 | 金额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 ge prodigy pro | ge prodigy pro | 1 | ******.00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晋、阴志刚、朱珂、兰琳达、杨广杰(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2347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医院》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本项目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为:87.27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医院
地址:开封市西门大街357号
联系人:蔡广宇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刘勇琪
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琪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