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已由汝州市******委员会以2411-410482-04-01-772084号文件批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YDZB******
2.3项目地点:汝州市经济开发区顺汝路西侧。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03033平方米。
2.5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海五垛寨山(汝州市)零甲醛秸秆环保板材及生物质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二标段: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
(1)一标段计划工期: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
(2)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接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之日止,另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期限。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二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9总投资估算:约35000万元人民币。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点要求。
3.6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需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和人员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签名、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项目总监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16 日至2024年 11 月 22 日,每日9:00:00时至17:00:0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不再后缀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2.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 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需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
地******委员会6楼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三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910室
联 系 人:施政杰、焦学政
电 话:0371-****** 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