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工业机器人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基础维修改造施工 | ****** | ******.04 |
2 | 豫政采(2)******-2 | 室内升级改造 | ****** | ******.75 |
******学校体育馆西侧,为单层民用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 50年,主体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7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5.4米。包1为基础维修改造施工,改造内容除维******办公室地面为瓷砖,墙面白色乳胶漆、铝扣板吊顶;配电间为水泥砂浆地面,墙面及天棚刷乳胶漆。包2为室内升级改造,主要内容为地面喷涂环氧地坪漆、墙面增加陶铝吸音板、增加铝方通吊顶、室内灯光、安装窗帘、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包1为基础维修改造施工,包2为室内升级改造。
(4)工期: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包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期2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在供应商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