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强基层应急和社会共治体系,加大避险逃生知识科普力度,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计划拍摄4部逃生演练科普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上述项目组织询价,有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避险逃生演练科普视频拍摄制作
二、采购内容
1.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急疏散避险逃生演练视频;
2.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避险逃生演练视频;
3.森林火灾应急避险逃生演练视频;
4.极端天气避险自救逃生演练视频;
三、项目要求
1.供应商按照要求负责4个视频的文案脚本的编写,文案应具有鲜明和准确的科普知识点,突出避险逃生科普知识要点,涵盖安全意识、发现险情、迅速辨识危险、判断可否处置、正确使用自救器材和工具,能够科学有效组织涉险人员有序快速疏散,选择合适逃生时机和路线并成功逃生脱险;
2.供应商拍摄采用专业摄像器材,专业摄影人员全程拍摄制作;
3.供应商制作的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4.供应商负责组织参加拍摄的演练人员、后期剪辑、3D、特效包装、专业影视调色、字幕制作(中文)、配音、合成等工作
5.每部视频不少于5分钟,宽高比为16:9,视频分辨率为1920x1080,视频编码为h264,视频封装格式为MOV和MP4。
四、项目预算
预算14万元。
五、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4个视频拍摄,交付正片。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纬二路10号437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2.监督部门
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371-******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