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2024-2025年民辅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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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4-117 | |||||||||||
******公安局2024-2025年民辅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5,300.00元 | |||||||||||
最高限价:355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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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2024-2025年民辅警人身保险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支公司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委员会批准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保险业务、人寿保险业务资格的人寿保险公司或者健康险公司,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3.3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 3.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不更换(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 3.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 3.7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8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元博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XM 联系电话:****** 4、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 |||||||||||
联系人:柴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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