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评价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预算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24〕11号)文件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和重点评价内容,对2021-2023年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
(二)评价情况
1.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1-2023年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预算总资金5862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其中,2021年17200万元,2022年20140万元,2023年21288万元。
2.绩效自评。2024年5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市本级和县级承担的项目,由市、县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及管理情况,填写“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市项目主管科(处)。市项目主管科(处)对本市绩效自评情况汇总后报厅项目主管处(办)。在各项目市、县(区)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厅项目主管处分年度汇总形成了全省“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并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通过自评,2021-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3.现场评价。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档案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围绕项目实施管理、资金到位及支出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及实现效益等情况,对栾城区等18个县(市、区)开展现场评价。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省级下达情况
2021-2023年三个年度的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共计5862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021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17200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为:一是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1个农产品加工规模大、集中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配套、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集群予以支持;二是培育中央厨房示范企业,支持净菜加工、预制菜肴、即食菜肴等中央厨房建设项目;三是支持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引导农产品加工向中心镇(乡)聚集,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产村融合发展;四是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大会,举办2021年河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和支持石家庄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是对评选为2020年度的农业产业化先行县进行奖励;六是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全年推介发布15条******银行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为主业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2022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0140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为:一是农产品加工业大会项目建设;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支持20个科技含量高、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三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奖补,对认定的21个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质量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奖励。四是一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对省级认定的22个一产固投工作先进县,建立完善的农业一产投资项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五是农产品加工集群项目建设。支持隆尧县、邱县、望都县、安平县、青县等5个农产品加工规模大、集中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有限公司等7家中央厨房示范企业进行支持;七是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园项目建设。对创建的11个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园进行奖补;八是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强链融合项目建设。其中,支持2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50个联合体项目、农业农村部认定的遵化市肉鸡全产业链典型县及献县肉鸭全产业链典型县等2个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项目,奖励农业农村部认定的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正定、涉县)和遵化市用于组织休闲农业推介活动。
2023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1288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为:一是用于创建8个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重点用于先行县内2023年农产品加工园区、中央厨房(预制菜)产业园建设,园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数字化建设、科技研发等公益环节;二是用于建设10个中央厨房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采取入股合作、签订合同、订单收购等形式建设中央厨房原料供应基地;支持企业推进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产品研发和参与标准化制定等;三是用于重点培育8个重点龙头企业。主要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和新项目建设,包括生产设施建设、加工设施建设以及技术装备升级等。四是用于建设11个返乡入乡创业园区。主要用于创业园配齐办公场所,配套专家创业辅导培训、政策金融咨询、加强宣传推介、信息平台搭建及品牌打造等;五是用于开展5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施延链强链项目。重点用于补链强链,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加销产业链内的薄弱环节、突出公益环节和带农惠农作用;六是用于奖励10个农业招商项目。主要用于在2023年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补助,包括生产设施建设、加工设施建设以及技术装备升级等;七是用于打造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提升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美丽休闲乡村媒体行活动。主要用于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景点打造、宣传推广和当地特色手工艺及农产品的包装策划等。及支持县域内休闲农业发展,包括扩大种养规模,改良技术,农业设施改造提升,休闲农业景点打造,线路宣传推介、宣传美丽休闲乡村等;八是支持82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主导产业发展;九是用于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开辟“河北预制菜馆”,举办河北省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与分析服务,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服务等;十是用于开展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工程,用于支持衡水、沧州新建或提升建设蔬菜加工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招商引资蔬菜项目。
三、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到位资金17200万元,202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到位资金20140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到位资金21288万元。2021-2023年三个年度的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总量达到58628万元,全部按时按要求下达至市县。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2023年,共实际下达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58628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日,累计实际支出43133万元,资金支付率74%。其中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17200万元已全部支付,支付率100%;202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已支付资金17139万元,支付率85%;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已支付资金8794万元,支付率4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要求项目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202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培育壮大11个加工产业集群,贴息支持7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建设35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奖励9个农业产业化先行县,创建30个美丽休闲乡村,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大会。
2022年对20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奖补,对20个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进行奖补,对16个一产固投先进县进行奖补,支持建设3个农产品加工集群,支持建设7个中央厨房企业,对10个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园进行奖补,建设18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48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2个全产业链典型县,奖补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休闲农业推介活动,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大会。
2023年创建6个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建设8个中央厨房项目,培育了4个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了10个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建设了4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励了8个农业招商项目,打造16个美丽休闲乡村,提升了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美丽休闲乡村媒体行活动,支持7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主导产业发展,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开辟“河北预制菜馆”,开展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工程。召开加工业大会。
(2)质量指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前期工作入手,严格************办公室组成项目监督小组,赴项目建设主体进行督导调研,检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正确。
(3)时效指标。各年项目于前一年度都提前组织项目申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在前一年底将相关资金下发至市县,并在项目完成后督促市县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资金进行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补齐产业链条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建成后,提升了项目主体的加工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了生产材料利用能力,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提升了生产工艺,减少了生产成本,延伸了农业产业化产业链条,使企业和农民可以从产业链中获得更多收益,有效促进了企业收入和农民增收,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超90%。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到人,制定工作推进进度表,确保实施进度和效果。
2.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绩效管理、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工作。项目完成后,组卷上报项目完成情况。
四、绩效评价得分情况分析
(一)现场评价。依据评价方案,本次共对18个县(市、区)2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其中2021年项目5个,2022年项目10个,2023年项目9个,涉及项目资金8037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分别对全省18个县(市、区)2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17个,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7个。
(二)综合评价得分。结合项目自评及现场评价,从资金决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等角度出发,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2021-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果。项目整体得分92.1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整体评价结论
1.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21-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各县(市、区)均能够以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壮大、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中央厨房企业发展、开展龙头企业提升活动、推介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奖励农业产业化先进县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2022年、2023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齐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乡村产业,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做足做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加快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壮大,全面提升传统农业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2.资金安排科学合理。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的资源禀赋及能源利用实际情况,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实现了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
3.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各县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本县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及实施主体申报情况,提前做好实地考察等前期准备工作,择优选取实施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省监管平台功能,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提高了项目实施成效。各项目实施市县均能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公示、档案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较为规范,保证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
总体上来看,各县项目决策管理到位,立项过程规范,方案编制内容详细全面,评价资金安排合理,绩效目标设定内容基本完整,项目过程管理较规范,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较好,项目总结材料齐全,项目产出指标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效果及社会效益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存在绩效目标设定与省实施方案有偏差,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绩效指标。
(二)个别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项目未执行遴选程序,遴选过程结果未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有的县未见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过程;个别项目实施主体变动后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三)个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够完善。部分县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不细化,设备购置未注明型号、材质或种类、数量、单价等;有的县只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缺少项目绩效目标、补助标准等重要内容;有的县用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代替,缺少项目管理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有的实施方案制定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审核。
******农村局未出具对验收报告的相关确认材料,验收程序不够规范,未按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间较晚;有的县验收报告内容不全面,未列示项目实施内容、指标、资金投入等具体内容。
(五)部分项目没有充分发挥效益。资金支付进度慢,抽查的18个县2021-2023年24个农业产业化项目中,有4个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仅为33.17%。个别县的项目截至目前未全部完工;个别县项目完工时间晚于实施方案要求时间;个别项目设备已安装到位,但因前期工作不到位,无法投入生产;个别县的项目截至评价日尚未实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个别项目建设的信息平台利用率低,未实现银企及时对接、长效沟通、融资便利的效益。
(六)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个别县存在材料缺失、文字表述和数据填写不准确、对第三方出具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有的项目缺少实施单位项目投资额的支付凭证或资金证明,无法反映项目撬动社会投资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中有满意度指标,但未见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
七、项目管理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学习,并根据实际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细化设定绩效目标和切实可行的绩效指标。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准确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实施方案的编制。县级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方案审核力度,明确任务目标、建设内容、资金支持方向等重要内容,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定期******农村局应进一步加强资料审核力度,对第三方出具材料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验收、结算等各环节的审核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符合实施方案要求。
(四)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实施方案,完善验收配套制度,规范开展验收工作,使验收各环节落到实处。
验收报告内容应覆盖建设依据、工程概况、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竣工决算概况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
(五)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省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和标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账目,完善财政资金报账支付手续,确保报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资料完整。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主体自筹资金的核查,确保企业自筹资金达到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一是县级部门要注重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时整理项目实施全过程形成的档案资料,避免缺项、漏项,如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实施主体的支付凭证等;二是对项目档案资料定期进行梳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如合同采购时间与项目验收时间的逻辑关系、合同协议内容的完整性等,保证入档资料全面规范,为项目后续开展提供依据。
(七)优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与数据分析。项目单位在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时,应明确调查目的,确保问卷内容紧扣项目任务目标和实施效益。对收集到的满意度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分析结果,为项目的后续改进提供有力支撑,进而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项目的整体效益。
(一)评价组织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预算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24〕11号)文件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和重点评价内容,对2021-2023年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
(二)评价情况
1.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1-2023年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预算总资金5862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其中,2021年17200万元,2022年20140万元,2023年21288万元。
2.绩效自评。2024年5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市本级和县级承担的项目,由市、县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及管理情况,填写“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市项目主管科(处)。市项目主管科(处)对本市绩效自评情况汇总后报厅项目主管处(办)。在各项目市、县(区)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厅项目主管处分年度汇总形成了全省“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并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通过自评,2021-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3.现场评价。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档案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围绕项目实施管理、资金到位及支出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及实现效益等情况,对栾城区等18个县(市、区)开展现场评价。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省级下达情况
2021-2023年三个年度的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共计5862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021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17200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为:一是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1个农产品加工规模大、集中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配套、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集群予以支持;二是培育中央厨房示范企业,支持净菜加工、预制菜肴、即食菜肴等中央厨房建设项目;三是支持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引导农产品加工向中心镇(乡)聚集,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产村融合发展;四是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大会,举办2021年河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和支持石家庄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是对评选为2020年度的农业产业化先行县进行奖励;六是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全年推介发布15条******银行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为主业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2022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0140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为:一是农产品加工业大会项目建设;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支持20个科技含量高、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三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奖补,对认定的21个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质量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奖励。四是一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对省级认定的22个一产固投工作先进县,建立完善的农业一产投资项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五是农产品加工集群项目建设。支持隆尧县、邱县、望都县、安平县、青县等5个农产品加工规模大、集中度高、带动能力强、产业******有限公司等7家中央厨房示范企业进行支持;七是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园项目建设。对创建的11个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园进行奖补;八是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强链融合项目建设。其中,支持2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50个联合体项目、农业农村部认定的遵化市肉鸡全产业链典型县及献县肉鸭全产业链典型县等2个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项目,奖励农业农村部认定的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正定、涉县)和遵化市用于组织休闲农业推介活动。
2023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1288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为:一是用于创建8个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重点用于先行县内2023年农产品加工园区、中央厨房(预制菜)产业园建设,园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数字化建设、科技研发等公益环节;二是用于建设10个中央厨房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采取入股合作、签订合同、订单收购等形式建设中央厨房原料供应基地;支持企业推进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产品研发和参与标准化制定等;三是用于重点培育8个重点龙头企业。主要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和新项目建设,包括生产设施建设、加工设施建设以及技术装备升级等。四是用于建设11个返乡入乡创业园区。主要用于创业园配齐办公场所,配套专家创业辅导培训、政策金融咨询、加强宣传推介、信息平台搭建及品牌打造等;五是用于开展5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施延链强链项目。重点用于补链强链,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加销产业链内的薄弱环节、突出公益环节和带农惠农作用;六是用于奖励10个农业招商项目。主要用于在2023年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补助,包括生产设施建设、加工设施建设以及技术装备升级等;七是用于打造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提升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美丽休闲乡村媒体行活动。主要用于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景点打造、宣传推广和当地特色手工艺及农产品的包装策划等。及支持县域内休闲农业发展,包括扩大种养规模,改良技术,农业设施改造提升,休闲农业景点打造,线路宣传推介、宣传美丽休闲乡村等;八是支持82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主导产业发展;九是用于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开辟“河北预制菜馆”,举办河北省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与分析服务,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服务等;十是用于开展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工程,用于支持衡水、沧州新建或提升建设蔬菜加工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招商引资蔬菜项目。
三、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到位资金17200万元,202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到位资金20140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到位资金21288万元。2021-2023年三个年度的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总量达到58628万元,全部按时按要求下达至市县。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2023年,共实际下达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58628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日,累计实际支出43133万元,资金支付率74%。其中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17200万元已全部支付,支付率100%;202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已支付资金17139万元,支付率85%;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已支付资金8794万元,支付率4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要求项目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202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培育壮大11个加工产业集群,贴息支持7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建设35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奖励9个农业产业化先行县,创建30个美丽休闲乡村,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大会。
2022年对20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奖补,对20个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进行奖补,对16个一产固投先进县进行奖补,支持建设3个农产品加工集群,支持建设7个中央厨房企业,对10个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园进行奖补,建设18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48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2个全产业链典型县,奖补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休闲农业推介活动,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大会。
2023年创建6个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建设8个中央厨房项目,培育了4个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了10个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建设了4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励了8个农业招商项目,打造16个美丽休闲乡村,提升了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美丽休闲乡村媒体行活动,支持7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主导产业发展,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开辟“河北预制菜馆”,开展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工程。召开加工业大会。
(2)质量指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前期工作入手,严格************办公室组成项目监督小组,赴项目建设主体进行督导调研,检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正确。
(3)时效指标。各年项目于前一年度都提前组织项目申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在前一年底将相关资金下发至市县,并在项目完成后督促市县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资金进行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补齐产业链条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建成后,提升了项目主体的加工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了生产材料利用能力,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提升了生产工艺,减少了生产成本,延伸了农业产业化产业链条,使企业和农民可以从产业链中获得更多收益,有效促进了企业收入和农民增收,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超90%。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到人,制定工作推进进度表,确保实施进度和效果。
2.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绩效管理、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工作。项目完成后,组卷上报项目完成情况。
四、绩效评价得分情况分析
(一)现场评价。依据评价方案,本次共对18个县(市、区)2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其中2021年项目5个,2022年项目10个,2023年项目9个,涉及项目资金8037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分别对全省18个县(市、区)2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17个,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7个。
(二)综合评价得分。结合项目自评及现场评价,从资金决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等角度出发,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2021-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果。项目整体得分92.1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整体评价结论
1.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21-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各县(市、区)均能够以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壮大、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中央厨房企业发展、开展龙头企业提升活动、推介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召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奖励农业产业化先进县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2022年、2023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齐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乡村产业,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做足做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加快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壮大,全面提升传统农业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2.资金安排科学合理。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的资源禀赋及能源利用实际情况,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实现了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
3.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各县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本县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及实施主体申报情况,提前做好实地考察等前期准备工作,择优选取实施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省监管平台功能,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提高了项目实施成效。各项目实施市县均能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公示、档案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较为规范,保证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
总体上来看,各县项目决策管理到位,立项过程规范,方案编制内容详细全面,评价资金安排合理,绩效目标设定内容基本完整,项目过程管理较规范,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较好,项目总结材料齐全,项目产出指标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效果及社会效益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存在绩效目标设定与省实施方案有偏差,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绩效指标。
(二)个别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项目未执行遴选程序,遴选过程结果未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有的县未见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过程;个别项目实施主体变动后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三)个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够完善。部分县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不细化,设备购置未注明型号、材质或种类、数量、单价等;有的县只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缺少项目绩效目标、补助标准等重要内容;有的县用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代替,缺少项目管理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有的实施方案制定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审核。
******农村局未出具对验收报告的相关确认材料,验收程序不够规范,未按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间较晚;有的县验收报告内容不全面,未列示项目实施内容、指标、资金投入等具体内容。
(五)部分项目没有充分发挥效益。资金支付进度慢,抽查的18个县2021-2023年24个农业产业化项目中,有4个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仅为33.17%。个别县的项目截至目前未全部完工;个别县项目完工时间晚于实施方案要求时间;个别项目设备已安装到位,但因前期工作不到位,无法投入生产;个别县的项目截至评价日尚未实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个别项目建设的信息平台利用率低,未实现银企及时对接、长效沟通、融资便利的效益。
(六)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个别县存在材料缺失、文字表述和数据填写不准确、对第三方出具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有的项目缺少实施单位项目投资额的支付凭证或资金证明,无法反映项目撬动社会投资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中有满意度指标,但未见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
七、项目管理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学习,并根据实际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细化设定绩效目标和切实可行的绩效指标。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准确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实施方案的编制。县级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方案审核力度,明确任务目标、建设内容、资金支持方向等重要内容,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定期******农村局应进一步加强资料审核力度,对第三方出具材料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验收、结算等各环节的审核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符合实施方案要求。
(四)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实施方案,完善验收配套制度,规范开展验收工作,使验收各环节落到实处。
验收报告内容应覆盖建设依据、工程概况、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竣工决算概况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
(五)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省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和标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账目,完善财政资金报账支付手续,确保报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资料完整。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主体自筹资金的核查,确保企业自筹资金达到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一是县级部门要注重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时整理项目实施全过程形成的档案资料,避免缺项、漏项,如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实施主体的支付凭证等;二是对项目档案资料定期进行梳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如合同采购时间与项目验收时间的逻辑关系、合同协议内容的完整性等,保证入档资料全面规范,为项目后续开展提供依据。
(七)优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与数据分析。项目单位在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时,应明确调查目的,确保问卷内容紧扣项目任务目标和实施效益。对收集到的满意度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分析结果,为项目的后续改进提供有力支撑,进而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项目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