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 ****** | ****** |
5.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调整完毕;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5质保期:2年。
3.2投标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
3.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提供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采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连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6.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投标。
2.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内进行网上上传响应文件。
3.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到开启时间,供应商凭CA密钥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按提示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详细流程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4.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考计算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