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蓝谷综合体项目1.1期尾工工程及1.2期停工处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M-37194-2024-00049)
本招标项目国信蓝谷综合体项目1.1期尾工工程及1.2期停工处置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实施地点:本工程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北邻大任河南一路,与大任河隔路相望,南邻大任河南二路,东邻滨海大道。西邻蓝谷路
2.2项目规模:/
2.3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
2.4工程项目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共150个自然日,实际开工竣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春节期间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需及时上报出资方及代建方,经其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2.5招标范围:包括1.1期尾工工程及1.2期停工处置工程,具体有1.1期南侧围墙景观工程、1.1期北侧临时路、1.1期5#附近地下车库提升、1.2期和 6#9#楼主楼抗浮堆载、与大二期交界处车库封闭、肥槽降水回填、钢筋除锈防护、洞口封闭以及场区美化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09元(含税)。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民事主体,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原则上应获取总公司或总部的授权;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上三年度(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止)须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工程;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类总承包工程(工业厂房除外)。同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5投标人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集团)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cms/index.ht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对招标邀请回执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日14时;递交地点:国信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天,完成CA的办结事项,因未及时完成CA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cms/index.ht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相关说明
8.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 文件下载
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3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cms/index.htm)【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8.5 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
邮箱:q******
9.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崔晓梅
座 机:0532-******
手 机:******、******
邮 箱:******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301室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
9.3监督管理部门
******集团招标办,监督电话:0532-******。
9.4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CA客服电话:******
备 注:负责解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