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22
******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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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22号-1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部分检验项目交由******医院、系统接口费、售后、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相关附加服务 |
郑州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普通合伙)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6号院7号楼5、6层501、601号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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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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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
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通过后续签)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军、王小绪、黎小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61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城关镇商都路118号
联系人:曲先生、秦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 171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