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企业服务部。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 9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4-6899001 通讯地址: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回收5000吨废玻璃瓶项目 |
周口市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06号 |
******有限公司 |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2523平方米,建筑面积252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通过破碎、清洗等工艺玻璃瓶进行回收,年处理规模为5000吨。 |
废气:项目南侧生产线破碎、筛分颗粒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要求;西侧生产线破碎、筛分颗粒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康县第二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限值及太康县第二污水厂进水要求。 (3)固废:橡胶塞、铝盖、干纸浆、废塑料、废编织袋,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除尘器收尘主要成分为废玻璃碎屑,收集后外售,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滤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污泥脱水后密闭收集暂存,外运砖厂制砖。 (4)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强主要为滚筒筛、对辊破碎机、粉碎机、绞龙清洗机、纸浆干湿分离器、涡电流分离器、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105dB(A),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昼/夜60/50dB(A))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