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2024年许昌卷烟厂除尘系统粉尘防爆改造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许昌卷烟厂除尘系统粉尘防爆改造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0074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32元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改造,设备投入运行,满足生产条件;
质量标准:(1)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2)设备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YC/T384.2-2018)等规范要求;(3)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
项目经理:何中 注册编号:湘******4272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88元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改造,设备投入运行,满足生产条件;
质量标准:(1)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2)设备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YC/T384.2-2018)等规范要求;(3)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
项目经理:董建磊 注册编号:苏******00874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69元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开工通知后5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改造,设备投入运行,满足生产条件;
质量标准:(1)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2)设备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YC/T384.2-2018)等规范要求;(3)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
项目经理:董光东 注册编号:云************
以上中标候选人: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点:许昌市新区明礼街1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杨女士 王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办公室
电 话:0374-******
七、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