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高清内窥镜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治疗型电子胃镜1条、高清电子结肠镜1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医院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对科室的电子结肠内窥镜、电子上消化道内窥,各增加1条软镜,我院现在使用的胃肠镜主机型号为:奥林巴斯CV-260和奥林巴斯CV-290,根据主机型号,只能适配奥林巴斯260系列和奥林巴斯290系列型号的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和电子结肠内窥镜,其它品牌型号的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和电子结肠内窥镜,均无法适配到我院品牌为奥林巴斯胃肠镜主机上使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服务配套要求,且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进行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张三寨镇中械医疗器械商城A31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金少举 |
漯河医专 |
正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卢平志 |
******医院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刘永涛 |
漯河医专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程会远 |
******事务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任红瑞 |
漯河医专二附院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7日11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6月27日11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04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漯河市临颍县颍川大道西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股
地址:漯河市临颍县府东路与黄龙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2
联系人:张向飞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