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设备补充购置 比价公告
本项目已由******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价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设备补充购置比价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M************009
1.3实施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1.4采购范围:豫能控股本部需采购“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安全运维审计”设备,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网络安全管理及防护工作。
1.5交货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或按照采购人的通知要求交货)、设备及相关系统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工作内容。
1.6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90%费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付剩余10%质保金。
1.7其他要求:
1.7.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1.7.2质量保证期:按照技术规范要求。
1.8标段划分:1标段 按标包总价成交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1企业要求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资质要求
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本项目只允许其一家授权代理商参与报价,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报价,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报价。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报价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①报价人为制造商
(1)报价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2)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报价人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开发类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报价人为代理商
(1)报价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区域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产品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保修和服务承诺)。
(2)报价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需提供2.1.2①款所代理制造商资质(提供扫描件)。
(3)报价人须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2.2.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报价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字时间为准),至少一份网络安全设备或集成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需包含下列设备之一即可:堡垒机、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防火墙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金额、签字页)。
注:若报价人为制造商,2.2.1业绩要求指制造商的业绩;若报价人为代理商,2.2.1业绩要求指所代理的制造商的业绩,且成交后保证所使用标的物必须与本次报价所代理的制造商一致。
2.3财务要求: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报价人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
2.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报价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模块,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4.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模块,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4.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模块,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5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2.4.2条款至2.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5其他要求
2.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3.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仅适用电子采购)
3.1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电子化开标,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按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3.2若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报价相同,按供应商业绩个数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3.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概(预)算价格的,将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保证金(无)
5.1******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等电子招标平台支持的方式,详细说明见“第5.3条款”
5.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 整,人民币小写¥ / 元。
5.3投标保证金详细说明: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说明单”,获取交费说明单,根据每个项目/标段的交费说明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2)成功交纳后重新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保证金查询确认”进行投标/谈判保证金确认。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内容交纳、成功确认投标/谈判保证金,未确认标段的投标/谈判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交纳账号,切勿重复交纳或错误交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gys/58452.jhtml)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查看《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ptgg/58371.jhtml)。
(8)现金缴纳的,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只接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出的响应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操作)。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响应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无)
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不超10%)。担保形式: / 。
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在中原招采网该项目内完成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未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平台操作过程不明事宜可联系中原招采网******99客服咨询。
7.4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9.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9.1异议提出
9.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9.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9.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9.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9.2异议的处理
9.2.1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10.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9.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9.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9.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10.其他说明事项
10.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10.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集团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工0371-******(商务)
邢工0371-******(技术)
邮箱:******
******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2024年11月04日
******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设备补充购置询比单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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