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垃圾分类收运设备车辆及应急除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汝阳政采招标(2025)0001号-1 | ******有限公司垃圾分类收运设备车辆及应急除雪设备采购 | ****** | ****** |
5.2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测试、培训、初验,终验,产品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喷涂。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 年。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 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4、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