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市洛宁段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宁段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故县镇、洛宁县底张乡、洛宁县赵村镇、洛宁县长水镇、洛宁县兴华镇 | ******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为河道治理修复工程,主要修复区段为寻峪河、洛宁段洛河干流、后湾涧、马营涧、底张涧。寻峪河水生态保护修复位于故县镇上游500m至寻峪河入洛河口处;洛宁段洛河干流水生态保护修复位于禹门河水库大坝下游至长水大桥处;后湾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治理范围为长水镇后河村至下游后湾村八官线段河道;马营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治理范围为西赵公路桥至S319公路桥;底张涧河道治理工程分三段,分别为底张乡上高村至西寨根村两支流河道交汇口处的左侧支流段,底张乡上河村至西寨根村两支流河道交汇口处的右侧支流段,西寨根村两支流河道交汇口处至洛河汇入口处的干流段。 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护岸工程、堤防工程、绿化、挡水堰等建筑工程;其中洛宁段洛河干流水生态保护修复为堤防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绿化工程,不涉及河道清淤疏浚及其他涉水工程。 | 施工期: 1.生态: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到对占地范围内有肥力的土壤表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应注意表层土壤的堆放及防护问题,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临时用地使用完后,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同时加强临时性占地复垦的监理工作。 2.废水:①采用对水体扰动最小施工导流方式和设备,清淤后做好河床基底修复,根据需要在疏浚点下游配置防止二次污染的防污帘、防污隔离幕墙,过滤疏浚产生的悬浮物,以减少搅动产生的浑浊水体向下游扩散,防止对下游洛河水质造成的影响。②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就近收集后肥田。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场所设备维护管理。 4.废气:①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渠道开挖、河道清淤及其他土石方开挖,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施工现场保持湿润、无明显浮尘;②运输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运输,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途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③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处理好,不宜堆积时间过长和堆积过高,因为临时堆积,易被风刮起尘土;④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在运输过程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⑤尾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优质燃料。 5.固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尽量回收其中可利用的部分,对没有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交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弃方:土石方开挖采取湿式作业,对不能及时回用土石方堆场时,做到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多余弃方作为国家资源交由当地政府统一调配。
营运期: 项目为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护岸堤防、挡水堰、绿化等工程,属非污染性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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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