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 ??******
传真:0391—******
邮箱:******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冶炼固废资源化高效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 ******有限公司冶炼一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以豫光锌业现有湿法炼锌系统产出的锌浸出渣、浮选银精矿、铅渣以及冶炼一厂在建再生铅项目热渣等冶炼固废合计约11万吨为原料,对其中的多种有价金属进行高效综合回收利用年生产次氧化锌10809.38吨、多金属合金12026.68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富氧侧吹熔炼系统及现有烟化炉系统扩建改造,主体工艺流程为浸出渣等冶炼渣→富氧侧吹熔炼→多金属合金;炉渣→烟化炉吹炼→次氧化锌。 | 1、废气:原辅料配料及转运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原辅料转运及混料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侧吹炉烟气经余热锅炉+表冷器+袋式除尘预处理,烟化炉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表冷器+袋式除尘预处理,二者合并采用填料洗涤塔+湿式电除尘+离子液脱硫+臭氧脱硝+碱液喷淋+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100m排气筒达标排放;环境烟气全部收集,烟化炉环境集烟采用覆膜袋式除尘+碱液喷淋+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100m排气筒达标排放,侧吹炉环境集烟采用覆膜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60m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渣粒化废气直接经54m排气筒达标排放;焦粉制备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达标排放;焦粉仓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经过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水等涉重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淬渣等补水,不外排;净循环系统排污水等一般生产废水依托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水作为生产新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部分回用于水淬渣等补水,剩余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综合废水处理站浓水一同排入济源市玉川城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水水质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及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给料机、胶带输送机、管式皮带、余热锅炉、冷却塔、风机、泵等,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侧吹炉烟气收尘灰、原料系统收尘灰均返回项目配料系统;侧吹炉环境集烟收尘灰返回在建再生铅项目生产配料;烟化炉环境集烟收尘灰、废滤袋、废抹布、废手套返回现有工程生产配料;废液压油、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设备维护废耐火材料送股份公司冶炼系统生产配料;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烟化炉水淬渣为一般固废,外售建材厂。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定期清运至集聚区垃圾中转站。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 | 评估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结论可信。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及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还通过《东方日报》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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