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安装充电桩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bcdl-2024-024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106344.40元;
项目最高限价:106344.40元
四、采购需求:
******学院校园安装充电桩项目:包括安装8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双枪)1套,7kw交流充电桩(2个插位)2套,10kw二轮车充电器(刷卡扫码二合一,单套10路及10个插位)2套,10kw二轮车充电器(刷卡扫码二合一,单套10路及10个插位)2套,安装充电桩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运输、施工、安装、保险、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2、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质保期: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4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4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8楼)。
2、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无关联关系声明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时30 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学院》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学院
******大学路12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作者: 编辑:组宣部)
二、项目编号:bcdl-2024-024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106344.40元;
项目最高限价:106344.40元
四、采购需求:
******学院校园安装充电桩项目:包括安装8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双枪)1套,7kw交流充电桩(2个插位)2套,10kw二轮车充电器(刷卡扫码二合一,单套10路及10个插位)2套,10kw二轮车充电器(刷卡扫码二合一,单套10路及10个插位)2套,安装充电桩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运输、施工、安装、保险、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2、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质保期: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4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4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8楼)。
2、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无关联关系声明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6日15时30 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学院》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学院
******大学路12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作者: 编辑: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