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分公司机械锥型卡盘、大行程夹持器及配件代储代销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分公司机械锥型卡盘、大行程夹持器及配件代储代销公开询比价采购
2.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范围内
3.交货期:按订单通知要求日期送到指定地点(10个自然日)。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机械锥型卡盘、大行程夹持器及配件 |
详见报价清单 |
/ |
具体清单详见中原云商附件。 |
注:验收尺寸不符合使用求或现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将物资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 供应商在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 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询比价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4.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3 不接受联合体;
4.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银行账户为供应商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有限公司或采购单位范围内通报批评的;
4.8 供应商未按照公开询比价采购要求,自行修改技术、商务等实质性条款,并且有重大偏离和降低配置和服务的;
4.9 未提供质保范围或其他弄虚作假的;
供应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5.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成交后查询)。
6.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产品生产商必须具备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件。
注:参与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开询比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资质证件:
供应商在报名前详细查看清单规格(此规格型号仅供参考,但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低于技术要求)要求,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采购范围内涉及煤安标志目录内的物资,必须有合格有效的“MA”标志和“MA”标志使用证书,防爆物资必须有防爆合格证,证明产品合格的合格证以及其他资质证件。
如因产品专利问题,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侵权、纠纷等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
五.本标段需提供证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卡盘、夹持器及其活塞的质保承诺,无承诺报名不予通过(见附件)。资质审核方式是资质后审(即在核价期间以核价小组的审评为准,审核不通过的,其报价无效)。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报价。
2、有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8:00至2024年4月30日17:30:00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日17:30:00前登陆中原云商(网址:******),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非有效报名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审核。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和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网上参与本次公开询比价的采购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购******有限公司现场审核注册信息,也可选择远程审核注册信息(具体操作方法从中原云商首页通知公告“平台会员注册审核程序+ 汇款账号”中获取),通过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七、采购、结算方式:代储代销,据实结算(根据实际消耗进行结算)。
八.付款方式:
1.据实结算,以甲方实际出库使用数量进行结算,未出库使用物资一律不予结算。
2.乙方到甲方结算时需提供以下单据,合同、发票以及甲方供应部门开具物资出库单。
3.乙方根据甲方物资调拨出库单明细及合同采购价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甲方挂帐扣除10%质保金后,次月分期付款。
4.供应商必须详细查阅询比价公告及付款方式,报价即视为响应。
九. 保证金:
1.人民币1000元【供应商必须按此询比价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保证金”】。
2.保证金缴纳于该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中,线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前交纳。
3.有串标/围标行为的供应商对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党群部 电话:******。
十一.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
(7)资质后审中发现报价单位资质不全或资质证件有伪造缺乏真实性,去除该报价单位后不足三家的或有串标等行为的。
(8)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核价及授标:
1、本采购项目采用“按分项最低价核价”,选取分项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核价。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中原云商系统核价推荐为准。
2、核价期间参照市场或同类采购含税单价进行比较,偏离采购人单价较高的,此项物资报价不计入核价范围。
3、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分项报价最低,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4、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成交信息。
6、成交单位依据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
6.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1 采购清单范围内,乙方所供货物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6.1.2 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如企业合并、分离、破产、甲方仓库变故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
6.1.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1.4 除以上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正常履行合同下物资代储代销期满当日或达到相关要求,合同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双方对所有代储代销物资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6.1.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价格澄清,即“不按合同要求履约,影响供应的”终止其合同,同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一年之内不得在永贵能源黔西分公司供货,在其时间范围内报名将被拒绝。
7、因上述原因甲方单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退储手续提走代储代销物资并承担相应的装卸运输费用。双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8、达成成交的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永贵能源黔西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不合格的供应商按供应商管理办法考核执行。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王先生 技术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电话:******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阳光大酒店对面办公楼永贵能源黔西分公司
十四、有关联系事项:
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20-2211(专1)(有关电子响应的供应商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平台技术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