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4月17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巡察,并于4月25日向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对******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等列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内容,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劲松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吴劲松同志带头履职,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推进会3次,逐项听取汇报,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制定下发《中共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专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梳理了7个方面11项具体整改任务,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峰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推进、汇总报告等工作,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截至2024年8月底,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达到序时进度4个,立行立改长期坚持1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个,开展专项治理2个。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发挥牵头作用不够有力,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我局将******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2.《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修订意见稿)已发至各相关单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关于位于产业集聚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管局管理职责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修订稿)已完成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协调修改,印发后按照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对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行业进行管理和环境监管。
(三)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对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理解不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结合《洛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各类涉及生态环境相关规划中期评估,认真梳理在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2.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我局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我市在完成每年省定减排目标的基础上,成为全省唯一四项主要污染物均提前完成“十四五”省定减排目标的省辖市。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做法被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典型案例向生态环境部推荐。
(四)关于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水泥、火电、煤炭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以市环委办名义印发《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水泥、火电、煤炭等重点行业提高清洁运输比例,提升公路新能源车运量。2.指导重点用车单位安装并规范使用门禁及视频系统,截至8月底,已对全市694家企业门禁系统进行现场帮扶,督促企业规范使用门禁系统,加强运输车辆管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五)关于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明显,2023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较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印发了《洛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洛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全面部署了全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2.建立重点攻坚任务台账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管理,推进重点攻坚任务落实。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每半月调度清单修订工作,持续开展绩效评级工作,深化差异化减排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4.修订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对各县区空气质量情况实施月考核排名和月生态补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前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已退出后20位。
(六)关于2021年至2023年,虽然全市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但部分市控断面存在月度监测超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1.已建立完善地表水断面水质管控考核机制,与各县区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2.通过加强监测预警,及时通报问题,每月向各县区通报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并预警水质超标情况。3.制定《洛阳市孟津区瀍河水环境质量提升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持续改善水质。今年1-7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市控断面达标率较去年同期提高8.3%,二道河入黄口省控断面达标,瀍河中后李断面达标率较去年提高28.6%。
(七)关于2021年以来,环保举报热线接到的污水问题举报件数量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主动排查整治污水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和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截至8月底,共排查排污口411个,溯源信息填报已全部完成,其中394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剩余17个排污口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治。2.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出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生态环境网络舆情交办件后督查核查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核查机制。今年我市涉水问题明显减少。
(八)关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还不够彻底,尚未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3月在孟津、宜阳发现水体黑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孟津区和宜阳县已开展牛步河湿地公园和西庄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清理整治,已消除水体黑臭现象。2.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每季度向省厅报送已销号黑臭水体监测数据,未出现城市黑臭水体反弹情况。
(九)关于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建设不够有力,孟津、伊川、偃师3个处置场未落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定期进行现场督导,并视情况召开推进会,进行会商研判,解决实际问题,加快任务推进,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利的部门及县区,适时进行通报、约谈。目前孟津区选址已完成,已落实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开始组织用地预审,可研及项目备案已完成,林地转用问题正在沟通,环评正在编制;伊川县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已通过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后报县自然局出具选址意见书;偃师区项目选址及投资人已初步确定,用地问题正在沟通。
(十)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收水量不足,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行动,建立不正常运行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清单,经排查,全市共有不正常运行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履行日常环境监管职责,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的,及时督促运维主体进行整改。3.联合市住建局等五个部门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洛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县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进农村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维护成本低的治理技术,谨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十一)关于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够有力,嵩县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不够合理,御龙半岛别墅项目距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较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已开展保护区调整工作;御龙半岛项目已暂停,待保护区调整后依法依规处置;严格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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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