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2024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财招标采购-2024-1341-1 | ******学院2024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第1标段 | ****** | ****** |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包;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