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6号楼南侧加建办公用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253
2、项目名称:******医院6号楼南侧加建办公用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1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6号楼南侧加建办公用房项目 | ****** | ******.1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院,建筑面积755.07平方米,建筑为钢结构,1层为架空层,2、3层为办公用房,未尽事宜详见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
5.2采购范围:******医院6号楼南侧加建办公用房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5.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不到开标现场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医院》《******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中******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收取费用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80%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
联系人:李昀锴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联系人:刘丽媛
联系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媛
联系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