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焦炭装车及精煤装卸车站台租赁业务、精煤及焦炭运输业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焦炭装车及精******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集团内部精煤到站卸车及站台租赁业务、焦炭装车及精煤装卸车站台租赁业务、精煤及焦炭运输业务
招标编号:ZPZB-24Z051
二、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306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09时00分
2标段(焦炭装车及精煤装卸车站台租赁业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焦炭装车11.5元/吨;2、精煤卸车10.5元/吨;3、站台地销装车9.9元/吨;4、站台二次盘运1.9元/吨;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桂超锋。综合得分:92.14。得分排名:1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焦炭装车12.9元/吨;2、精煤卸车12.9元/吨;3、站台地销装车9.9元/吨;4、站台二次盘运1.9元/吨;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符合业主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赵亮亮。综合得分:86.04。得分排名:2
1标段、3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未开标。
四、公示发布媒介及结束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4年2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结束时间: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
五、异议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
业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幸福大道一号
联系人:赵文阳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郭艳斌****** 王新奎 ******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