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河南分行统一支付平台采购邀请公告
******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就公司统一支付平台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银行河南分行统一支付平台
二、项目编号:BOC-00017-2024HW135
三、招标范围:搭建河南分行统一支付平台,此次仅包含仿智能POS支付相关功能,后续通过升级迭代的方式完善平台其他支付功能。
本次平台功能包括:1、仿智能POS正扫支付;2、仿智能POS反扫支付;3、仿智能POS行业码支付建设;4、仿智能POS语音播报平台。
四、最高投标限价(总价):44.045万元(不含税)。
五、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项目交付。
六、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对运行中的故障进行检测和修复等。
七、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2021年至今具有仿智能POS支付相关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厂商。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七、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 间: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一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案例证明材料,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4、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若采用线上获取的请在“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并在邮件中注明报名项目、投标人及联系人和电话信息,代理机构查阅后在同一邮箱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回复获取文件情况(回复内容包括文件领取登记表、招标文件费支付二维码),投标人请自行关注邮箱回复并按回复内容进行相应操作。
5、售价:2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九、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不举行项目说明会议。
十、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00-9:30。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三层会议室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71-******
举报邮箱:******
******办公室
十二、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王鹏勇、宋丹丹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