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众参与情况 |
1 | ******医院核医学建设项目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路 | ******医院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路,建设单位拟对院区3号楼负一层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进行改建,包括1间PET-CT机房、1间SPECT-CT机房,分别安装1 台PET-CT、1台SPECT-CT,使用18F、99mTc放射性核素开展核医学诊断工作;使用3枚68Ge密封源作为PET-CT校准源,活度均为1.11E+8Bq,属Ⅴ类放射源;拟新增使用89Sr、223Ra开展核素治疗;拟新增1枚90Sr-90Y放射源用于敷贴治疗,属Ⅴ类放射源;拟在核医学科SPECT-CT机房使用125I粒籽源开展深部肿瘤粒子植入治疗。负一层核医学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44E+8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投资比例10%。 | 本项目主要放射性污染物为18F、99mTc、89Sr、223Ra、90Sr-90Y、125I等放射性核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β、γ射线,SPECT-CT、PET-CT开机时产生的X射线,以及68Ge放射源使用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X、γ、β射线会对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人员造成放射性损伤;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放射性“三废”污染物。 ******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事故风险进行了识别,对项目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相关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风险事故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