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05
******学院龙子湖校区01教学楼教室及公共区域吊顶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佳、柴李群、何盛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第一标段:6980元,第二标段:12950元,第三标段:7780元。
收费金额:27,7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办公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 号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三路华美龙大厦1 号楼 8 楼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05
******学院龙子湖校区01教学楼教室及公共区域吊顶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豫政采(2)******-1 | 详见磋商文件 | ******有限公司 | 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 69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5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学院龙子湖校区01教学楼教室及公共区域吊顶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磋商补充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30 日历天 | 窦帅 | 豫******1374 | ||
豫政采(2)******-2 | 详见磋商文件 | ******有限公司 | ******大学科技园(东区)17幢-3-3层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84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学院龙子湖校区01教学楼教室及公共区域吊顶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磋商补充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30 日历天 | 张建伟 | 豫******5660 | ||
豫政采(2)******-3 | 详见磋商文件 | ******有限公司 | ******街道中华路与北辰大道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院内平房108室 | 777519.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87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学院龙子湖校区01教学楼教室及公共区域吊顶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磋商补充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30 日历天 | 陈俊浩 | 豫******8194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佳、柴李群、何盛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第一标段:6980元,第二标段:12950元,第三标段:7780元。
收费金额:27,7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办公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 号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三路华美龙大厦1 号楼 8 楼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