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豫东水资源配置南线工程勘察标、设计标及相关专题标三标段:压覆矿床评估报告标(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远程开标室(二)-2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豫东水资源配置南线工程勘察标、设计标及相关专题标
招标编号:豫工程******
二、评审结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2.29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李岩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评标总得分:73.32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王小青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09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
评标总得分:56.77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李静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086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二)投标人名称: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
废标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户转出,不符招标文件3.4.1及3.4.2要求。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河南省水利厅
电 话:0371-******、0371-******
邮 箱:******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1号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西路36号河南水投大厦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2-******、0371-******
邮箱:******
2025年1月15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豫东水资源配置南线工程勘察标、设计标及相关专题标
招标编号:豫工程******
二、评审结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2.29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李岩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评标总得分:73.32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王小青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09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
评标总得分:56.77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李静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086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二)投标人名称: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
废标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户转出,不符招标文件3.4.1及3.4.2要求。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河南省水利厅
电 话:0371-******、0371-******
邮 箱:******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1号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西路36号河南水投大厦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2-******、0371-******
邮箱:******
2025年1月15日